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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元赋(3)

时间:2014/8/4 15:55:50 点击:

阳者若为暗损,平生惟恶轻生。

阳者刚也,有果敢刚毅之能。若遭暗损,尚有自叶其身矣。

阴位即曰败神,处世尤贱抑塞。

阴者,柔也。女人之质喜之。若男命纯阴,亦少刚助。处于世,亦为抑塞其志。若得五阴聚局,可以言富贵。

甲见辛而化官,刚柔相济。

甲以辛为官,甲刚辛柔,阴阳相济,而不相克。

乙见庚而为福,兄弟同乡。

乙见庚合,庚金克乙木,为正官,而为有福,犹兄弟同,而且和也。

水火既济,却言丙对癸乡。

癸水克丙火。丙为太阳,在天,癸水居地,上下悬隔,岂能相克?而子午相对,正得既济之象,终为吉兆。

意气相承,乃是丁归壬舍。

丁与壬本相合,阳水不能克阴火也。故同舍而居,相投而乐矣。

戊临乙位,得木而生成。

木赖土以养也,且得成林之象;土赖木以泄其土气,两得而生成。戊土临乙木,相生成也。

己向甲乡,阴遇阳而可贵。

甲阳木,己阴土,阴阳相配,甲己合,甲以己为财,以妻之财而享之,为贵也。

白虎通道,庚加丁临,太阴得路,辛归丙舍。

庚辛金为白虎,加之丁火克庚金,得配阴阳之道。以柔而济刚,无相害也。辛为太阴,遇丙合,是为正义。

壬于己兮,远泛洪波。

壬为江海之水,己为平地之土,壬水于己阴土之上,则成洪波远泛,无以止之,须得戊阳土止之,遂塞其流。

癸喜戊兮,澄澜漂渺。

癸与戊合得其正义,为福也。无波涛之泛,故癸喜戊兮。

阳遇阴而化合,阴得阳而成器。

从化,阴阳相合相得。

又有甲己相逢,化土为福,则夫妇遐昌。

甲己合化土,甲日干以己土为财,犹人以身从妻之财,可以为福,得全夫妇之道。

乙庚各合,成金得位,则东西类化。

乙庚合化金。得位,谓居在申酉月支、或地支申酉戌、或巳酉丑全之戌、巳月。

丙辛化水,智显则必主文章。

丙辛合化水,主智显多巧。

丁壬为木,聪明则近善多仁。

丁壬合化木,月支寅卯,或地支亥卯未,或寅卯辰之亥、未、辰月支,可化。主聪明乐善好仁。

戊癸得化,禄位崇高,二者相逢,三才可立。

戊癸合化火,生生不绝,化化无穷,禄位崇高。

阳遇阳而化官,到旺方官崇位显。

言一阴一阳合化为喜神,居旺地则为贵矣,官崇位显。

阳得阴而成配,临有气财旺妻贤。

阳者,男也。阴者,女也。阴阳相合,为之夫妇。若临有气,主财旺,妻贤。若遇休囚死绝,主散财伤妻。

是以平生不足,甲为壬伤,处世多迟,乙因癸克。

甲木赖水生之。但甲阳木,柱梁也,无根草。壬,阳水。水多木浮,恐有漂流之失,故曰平生不足。乙阴木,有根草,只宜阳地,不宜阴处,癸为阴水,故曰处世多逆。

阳自败兮,丙为甲伤。阴不明兮,酉缘乙制。

此言母受制于人,则不能助子。丙火赖甲木生,以为光明照物。但如甲木受制于庚金克,则不能生火。同理,乙木受制于辛金,则不能助丁之力。

上之凌下兮,戊遭丙食。卑恐欺尊兮,己伤丁炎。

戊逢丙,为偏印。己逢丁,亦为偏印。无制,为倒食。

阳禄嘹唳兮,戊土晦之。辛禄卑薄兮,己阴破之。

此言庚辛之金质,因戊己土多,而埋没其美质,不能显达也。

失之于智,皆因庚祸于壬。丧之于权,每逢辛伤于癸。

此言壬癸之水,因受庚辛所扰,犹人多一母,抚其一子反为害。故智权失丧,不得自专。

甲乙常忻戊己,乃为生丙之财。丙丁尤喜庚辛,实是生戊之福。

甲乙木,以戊己土为财。丙丁火,以庚辛金为财。乃生成正理,故安享之。

勾陈得地,戊归壬乡。阴土逢财,己加癸位。

勾陈,戊己土也,以辰戌丑未而得地。戊阳土,以壬阳水为偏财。己阴土,以癸水为偏财。

庚辛寅卯,亦然而福寿。

寅卯,木旺之乡。庚辛以甲乙为财,自然福寿。

壬癸丙丁,喜永以无虞。

壬癸水,以丙丁火为财。亦得其自然之用,何其有不虞之患。

当知我害彼吉,彼害我凶。自深以直而言之,消详为可矣。

我克之,为财地。彼克我,为煞也。

作者:一行禅师 来源: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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