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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御定子平--十干论》论丙丁火

时间:2011/11/30 10:39:11 点击:

论丙火
丙火为太阳火,全以阳气用事,故随时变迁,衰旺俱能做主。春夏喜旺,秋冬喜藏。遇金旺则养其性,遇木旺则蔽其光,唯秋冬不忌。盖秋冬木无枝叶,反可借木以扶其暖气。水旺则阳光凝聚,有照耀江湖之势。唯盛夏之时,反忌水多。盖夏日阳光发泄已尽,又遇水多,如重云密雨,阳光不能显露矣。若四柱土多,光彩四散,亦可言吉。喜金水助其光,木火助其气。得一为用,均可利达。大抵丙火旺,金水不宜太多,以拂其性;衰则金水不能淹灭,可以资财煞而为权,是反以身旺为忌也。

《十干体象》歌云:
丙火明明以太阳,原从正大立纲常。洪光不独窥千里。巨魄尤能遍八荒。
出世肯为浮木子,传生不作湿泥娘。江湖死水安能克,惟怕成林木作殃。

居寅有秀寿偏长,在午刑冲身亦强。申上鬼临通月吉,子中禄旺得时昌。
辰临官库冬生忌,戌傍财乡夏不良。消息盈虚元妙理,要精休旺说行藏。

附《滴天髓》论丙火
     丙火猛烈,欺霜侮雪。能煅庚金,逢辛反怯。
土众成慈,水猖显节。虎马犬乡,甲来焚灭。

论丁火
丁为灯烛之火,昼生虽旺而无焰,夜生虽衰而有光。其衰旺不论四时,只以干支配合而论。盖四柱木火多见,虽冬日亦有燃木之功;四柱金水多聚,虽春夏亦少镕金之力。当其昼生而旺,不可无水以相济,而水又不可多见。若昼生而衰,尤宜旺运助之。其夜生而旺者,只宜光辉远彻,水不多则光不远。故皆不宜木火之助,而喜金水之多。其衰亦然。盖焚膏继晷,不在木多也。

《十干体象》歌云:
丁火其形一烛灯,太阳相见夺光明;得时能铸千金铁,失令难镕一寸金。
虽少干柴犹可引,纵多湿木不能生;其间衰旺当分晓,旺比烘炉衰一檠。

酉上临财学业精,亥中坐贵向官荣。太冲无气财官背,小吉迎祥印绶生。
巳近火官身旺相,丑中金库禄丰盈。人生凶吉如何定,月气时中见轻重。

附《滴天髓》论丁火
丁火柔中,内性昭融。抱乙而孝,合壬而忠。
旺而不烈,衰而不穷,如有嫡母,可秋可冬。

作者:不详 来源:《御定子平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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